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實驗實訓室安全管理,落實師生實驗實訓室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培養(yǎng)實驗實訓人員良好的實驗實訓操作習慣,提升實驗實訓人員的安全素養(yǎng)和安全意識,從人防角度有效預防和減少實驗實訓室安全事故,保障人員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根據《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規(guī)范》《教育部關于加強高校實驗室安全工作的意見》《廣西工程職業(yè)學院實驗實訓室安全管理辦法》等有關要求,結合學校實驗實訓室安全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實驗實訓室安全準入包括實驗實訓人員的安全準入和實驗實訓活動(包括教學、科研)的安全準入。
本辦法所稱實驗實訓人員是指所有進入實驗實訓室學習、工作的師生,包括但不限于學生、科研人員、教師、實驗實訓室管理人員及其他在我校學習、進修或者開展合作項目研究的學生、研究人員。
本辦法所稱實驗實訓活動是指一切在校內實驗實訓室開展的實驗實訓教學、科研活動,包括但不限于教學實驗實訓項目、學生畢業(yè)論文或畢業(yè)設計中的實驗實訓活動、科研實驗項目、自主立項實驗研究、學科競賽實驗實訓項目。
第三條 實驗實訓室安全準入要求實驗實訓人員熟悉實驗實訓室安全規(guī)章制度、安全風險、安全操作規(guī)程、應急預案,掌握必要的實驗實訓室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實驗實訓場所和實驗實訓活動過程中安全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章 實驗實訓室人員準入
第四條 實驗實訓人員在具備基本的實驗實訓安全知識、安全技能和操作規(guī)范,掌握設備設施、防護用品正確使用的技能,考核合格后,方可進入實驗實訓室。
第五條 實驗實訓人員進入實驗實訓室之前,應積極了解、學習和掌握實驗實訓室安全與環(huán)保相關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學校規(guī)章制度、實驗實訓室風險因素、實驗實訓室安全應急知識與技能、實驗實訓操作基本規(guī)程等。
第六條 學生、教職員工,由各相關單位負責組織學習和考核,確保實現實驗實訓人員準入全覆蓋。未完成培訓、通過考核前,學生、教職工不得開展實驗實訓活動。
第七條 實驗實訓人員準入后,應繼續(xù)接受實驗實訓室安全教育培訓、熟悉實驗實訓活動內容、掌握操作流程,積極參加學校實驗實訓室安全教育相關課程學習。各二級學院、教研室和課題組應采取多種形式對實驗實訓人員繼續(xù)開展專業(yè)性、針對性的實驗實訓室安全教育與培訓。
第三章 實驗實訓活動準入
第八條 在校內實驗實訓室開展的一切實驗實訓教學、科研活動,在充分做好風險分析、應急準備之后,方可開展。
第九條 所有教學實驗實訓課程涉及的實驗實訓項目要開展風險分析及制定應急措施,包括危險源辨識、個人防護措施、應急物資準備、應急預案制定等,任課教師要向學生明確上述事項,并指導做好安全防護。
第十條 科研項目負責人應對實驗實訓項目在實驗實訓室實施過程中所涉及的內容進行危險源辨識、風險分析和控制,制定應急處置方案,并形成實驗實訓項目風險評估表,分別在教務處、科研處備案;科研項目負責人應對相關實驗實訓人員加強安全教育培訓。
第十一條 學生畢業(yè)設計、自主立項實驗研究、學科競賽實驗實訓項目申報書中應包含針對開展實驗研究所涉及安全風險的分析、防控和應急處置措施等內容,并通過指導教師審查,方能開展。
第四章 制度體系與責任落實
第十二條 學校實驗實訓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實驗實訓室安全準入制度的建立與監(jiān)督執(zhí)行、宣傳教育內容的組織、考核體系的建設。
第十三條 二級學院負責開展實驗實訓室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學生、新入職工作人員、實驗實訓室管理人員、實驗實訓技術人員、開展實驗實訓教學的教師等,開展實驗實訓室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并組織參加學習、考核。
學生、教職員工進入實驗實訓室之前,二級學院須核實其準入資格,未取得準入資格的不允許進入實驗實訓室。
第十四條 實驗實訓室嚴格落實本實驗實訓室安全準入,負責本實驗實訓室安全準入的日常管理,具體職責包括:組織開展本實驗實訓室所有實驗實訓活動的安全分析,經安全分析無法控制風險的實驗實訓活動應自覺放棄;建立完善標準操作規(guī)程并組織培訓;加強實驗實訓室人員安全教育和臨時外來人員的安全告知;協(xié)助二級學院加強對學生、教職員工安全準入資格的核實。
第五章 實施與管理
第十五條 實驗實訓室安全教育內容
(一)國家與地方關于高校實驗室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規(guī)以及學校的相關規(guī)章制度;
(二)實驗實訓室一般性安全、環(huán)境保護及廢棄物處置常識;
(三)實驗實訓室急救知識與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第十六條 實驗實訓室安全教育方式
(一)實驗實訓室安全教育知識學習;
(二)實驗實訓室安全教育考試練習;
(三)參與實驗實訓室安全教育考試;
(四)專項教育培訓。
第十七條 取得實驗實訓室準入資格的條件
(一)學生
1.參與學習、練習時間累計達到6小時;
2.參與考試成績合格;
3.參加專項教育及考試,成績合格,并提交項目安全評估報告(該項適用于進入實驗實訓室開展創(chuàng)新性實驗計劃項目、研究型實驗項目或畢業(yè)論文(設計)的學生);
4.簽訂安全責任承諾書,獲得準入資格。
(二)新入職工作人員、實驗實訓室管理人員、實驗技術人員、開展實驗實訓教學的教師:
1.學習時間累計達到6小時;
2.參與考試成績合格;
3.簽訂安全責任承諾書,獲得準入資格。
(三)外來人員和臨時人員
實驗實訓室根據具體情況組織安全教育、臨時安全培訓學習和考試,具體形式由學校及實驗實訓室責任人確定并組織實施。
第六章 監(jiān)督與考核
第十八條 學校將實驗實訓室安全準入落實情況作為實驗實訓室安全事故調查、責任追究的重要依據,對未按本辦法嚴格落實實驗實訓室安全準入要求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并提出整改要求,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徹底、不達標的實驗實訓室予以關停,同時暫停相關責任人的實驗實訓項目申報資格;對造成安全責任事故的,一律倒查安全準入責任,并按照相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追責問責。
第十九條 實驗實訓室安全準入制度的落實情況是實驗實訓室安全工作年度考核和動態(tài)評估的重要指標之一。學校每年對相關學院實驗實訓室準入工作進行評估,評估結果作為學院實驗實訓室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條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由教務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