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工程院科研〔2024〕1號
校屬各單位:
根據(jù)《自治區(qū)教育廳辦公室轉發(fā)關于開展撤稿論文自查的通知》(桂教辦〔2024〕4號)精神,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科學技術與信息化司關于開展撤稿論文自查的通知》要求,主動排查梳理撤稿論文情況,核實論文撤稿原因,嚴懲學術不端行為。現(xiàn)就做好此項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嚴格按照教育部科信司的通知要求,組織科研人員對2021年1月1日以來本單位、本人署名的科技論文被撤稿情況進行全面梳理,核實撤稿原因及是否存在學術不端行為,并根據(jù)自查情況填寫撤稿論文自查情況匯總表(桂教辦〔2024〕4號附件2)。
二、對于存在學術不端的論文,尤其是對問題論文清單(桂教辦〔2024〕4號附件3)上存在學術不端的論文,學校將嚴格按照《高等學校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0號) 、《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規(guī)則》(國科發(fā)監(jiān)〔2022〕221號)以及《廣西工程職業(yè)學院學術道德規(guī)范及學術不端行為管理辦法》(桂工程院科研字〔2023〕8號)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查處和上報。
三、各單位應主動梳理本單位涉及的撤稿論文情況,結合中科院發(fā)布的《國際期刊預警名單》,建立并發(fā)布本單位預警期刊名單,提醒科研人員慎重投稿,鼓勵教師多發(fā)中文期刊。
四、請各單位于2024年1月25日前完成撤稿論文自查工作和相關論文的調查處理,填寫撤稿論文自查情況匯總表、存在學術不端行為論文的調查處理報告提交科研處。
未盡事宜請科研處聯(lián)系,聯(lián)系電話:0776-5588345。
附件:《自治區(qū)教育廳辦公室轉發(fā)關于開展撤稿論文自查的通知》(桂教辦〔2024〕4號,含附件)
廣西工程職業(yè)學院科研處
2024年1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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